近日,水利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进一步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水行政管理有机衔接。
《指导意见》指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压实水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的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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