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服务国家战略、突出信用应用、坚持目标导向为主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一系列进展。随着2024年全国“两会时间”正式开启,源点信用系统梳理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将带来的信用方面建议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拜文汇:加强金融机构、民办高校、担保机构和信用评估机构的合作
加强金融机构、民办高校、担保机构和信用评估机构的合作,共同组建贷款融资平台,为有融资需求的民办高校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出台财政贴息贷款优惠政策,覆盖民办职业本专科学校,如设立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升级改造等项目,给予财政补贴;完善相关金融政策,不断提高民办职业本专科学校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息,延长还款时限,保障健康持续发展。民办职业本专科学校及其举办者是融资偿债的唯一主体。
全国政协委员、包头市塞北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斌: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体系作用
建议政府进一步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清理兜底机制,着力降低拖欠账款行为,加强拖欠款清理力度。
一方面可通过持续完善政府、大型企业拖欠账款治理机制,专门制定拖欠账款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大型企业大额资金流动的全流程监管力度。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体系作用,将商业承兑汇票、合同执行情况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管理,着重加强商业合同整治工作,出台格式合同范本,对利用市场优势地位签订不合理商业合同的各类企业进行信用惩戒并认定为合同不合理,通过完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支持非过错方的民营企业依法维权;另一方面,持续加强现有拖欠款的清理力度,下发清理拖欠款告知单,明确拖欠款企业清理最后期限。针对被拖欠款民营企业资金不足等情况,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以相关合同及清理拖欠款告知单为抵押,为其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保障其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九三集团铁岭大豆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史洪斌:建设统一标准的国家和省级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机构
鉴于目前尚缺乏成体系、可信赖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和系统,多名代表建议多管齐下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真正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建议由国家权威部门牵头,建设统一标准的国家和省级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同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扩大信用评级系统覆盖面,鼓励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与信用等级高的中小微企业对接,引导中小微企业不断提升信用等级,建立良性循环的信用经济,加大中小微企业健全财务系统的推进力度,增加融资可行性。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财信金控集团董事长程蓓:赋能金融提质增效,促进市场公平,助力信用体系建设
通过深度挖掘企业账户收支流水大数据并叠加政务、市场等数据,通过专业工具来进行精准风险评级并授信,是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
一方面,由国家相关部委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建立“以企业银行账户为核心、以支付结算为手段、以收支流水数据为基础、以金融科技为驱动”的企业收支流水大数据平台,同步联合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数据交易所,共同组建涵盖企业、金融、政务、市场等多方数据的普惠金融大数据中心。
与此同时,将普惠金融大数据纳入征信监管,搭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运营机制,由政府监督数据供给,第三方运营平台管理,企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在监管的统一指导下,将普惠金融大数据视为传统借贷信息之外的征信“替代数据”,参照《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纳入监管,赋能金融提质增效,促进市场公平,助力信用体系建设。此外,还应当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进产业数字化。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常巨平:建立健全老年介护从业者信用档案
加强老年介护行业监管。尽快制定老年介护行业服务规范指南和服务质量动态评估监督机制。依托全国征信系统及各地卫健信用信息系统,归集老年介护从业者基础信息、失信信息及风险提示信息等,建立健全老年介护从业者信用档案,加强老年介护行业从业者信用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副主席高友东: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建立完善的平台追溯运行监管机制。构建全国统一的食品互联网查验平台,做好信息核查、检测验证和依法监管。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互联网核查监管范围,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相关检测、认证和执法等部门也将核验相关信息及时上传到平台,严格实施互联网平台全程监督,确保互联网查验平台公示记录真实完整,保证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逐步健全守信受益、失信受罚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以信用为凭证的行业准入机制,使失信企业失去生存空间。设立食品风险预警和产品召回机制,建立互联网违法告示牌,监督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实现对食品风险的快速反应和高效应对。先期选择进口冷链、重点农产品等领域开展国家层面的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从而全面铺开食品安全互联网追溯体系,走向良性循环,实现最大程度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盼盼食品集团总裁蔡金钗:完善知识产权信用评价机制
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落实制度配套。建设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加大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力度,推进知识产权执法、司法标准相协调。构建知识产权涉诉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市场经营主体知识产权涉诉清单,对涉诉市场主体办理变更及注销手续进行严格把关。
构建市场经营主体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引导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各类登记时主动签署《确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书》,推广电子送达常态化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信用评价机制,构建专业技术资源共享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海马集团董事长景柱:建立员工职业信用数据库和从业“黑名单”
开展打击整治民营企业贪腐犯罪专项行动,清理“历史欠账”;优化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权相关职务犯罪的立法细则,以竞争中性原则保护民营企业享受同等法律待遇。希望优化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职责,推动建立民营企业法治环境评价体系,制定评价标准,持续开展评价活动,以此促进各方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
同时,还应建立员工职业信用数据库和从业“黑名单”。由劳动行政部门打造职业信用平台,完善个人信用约束记录,将员工劣迹信息记入数字档案,方便企业进行员工背景查询。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副主任张水波:完善房屋租赁行业信用评价体系
尽管有些城市和地区也尝试建立了房屋租赁市场信用体系,但在全国标准层面,缺少统一的评价标准,在执行标准、操作流程、应用技术和政策支持等方面都会有所区别,影响租赁市场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的起草制定,可由住建部门牵头,构建统一的信用评价指标和信用数据征集办法,建立完善信用惩戒和激励机制,对信用高的机构,金融机构可加大对其住房租赁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租赁信息信用平台建设方面,建议设立官方网站,提供实名认证服务,在统一规划下,建立长租机构与从业人员的征信二维码,供房东和租户查询信用记录,方便租赁行为的开展。
全国政协委员、高锋集团董事局主席吴杰庄:完善征信服务体系 促进普惠金融供给侧拓展
就促进当前普惠金融供给侧拓展应用服务,吴杰庄在提案中表示,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设施,征信体系能够改善信息对称情况,降低交易成本,巩固普惠金融的运行基础,提升服务效率和供给水平。
当前,农村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10类金融机构以服务普惠金融群体为主,可以考虑在制度安排上,降低其征信业务成本,运用科技手段进一步提升效率,更好地为普惠金融群体提供服务。
同时,他建议进一步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商业银行类金融机构享受同商业银行一样的征信查询量和信用贡献度加乘政策,推动更多金融机构为普惠金融服务建设贡献更大力量;提升收费标准适用灵活度,允许适当条件下金融机构自主选择适用银行阶梯定价政策,进一步降低征信数据使用成本。
吴杰庄也认为,要真正实现普惠金融,征信机构的努力方向应该是“降低借贷成本并鼓励负责任的借贷”。而实现这一目标,一方面需要加快扩大征信机构服务范围、丰富征信机构数据来源,另一方面也需要包括征信机构在内的全社会共同努力。
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上海市委会原主委高小玫:推进实施EPR信用认证评价制度
要持续推进EPR基本制度。总结各类EPR实践,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探索制度实施有效的市场模式。她建议借鉴先进完善制度,明确塑料包装物(含家用化学品)、快递包装实施EPR制度;从产品链条上所有利益相关者着眼,研究将如塑料产品用量大的电商平台纳入“生产者”主体,承担相应责任。重视媒体对EPR的传播,放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善行的社会影响。
要构建基于市场化运作的回收利用专业平台。确定平台为受生产者委托代其履行EPR的实体,专业对接废弃物收集、运送、分拣、利用等各方企业,具体落实回收及再生利用,并对委托企业予相应的标记。标记企业信息接入全国“EPR履责信用信息系统”,落实EPR信用评价核证等制度。
为此,必须从管理和政策方面作出配套。包括调适现行环卫管理规定,如允许低值可回收物必要的跨区域运输等;完善回收及再利用企业税收标准,让低值废弃物回收利用行业得以规范纳税,让企业安心发展壮大;推进实施EPR信用认证评价制度,激励企业践行责任,也助规范ESG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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