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扎实推进社会信用建设 强化“承诺—践诺”闭环治理

发布时间:2023/06/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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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以党建引领全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和“承诺—践诺”闭环治理覆盖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推进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承诺—践诺”闭环治理案例作为广西行政监管类唯一案例参加2023年度全国行政监管类信用承诺优秀案例评选,并入选优秀案例清单;同时,通过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以学促干,带动干部职工队伍能力提升,推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在事前环节以信用增效率

  南宁市在全国率先推行出租汽车行业从业资格证“扫脸即办”服务,从2023年起南宁市在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全面推行电子证照,至此南宁市出租汽车行业从业资格证从报名到取证全流程已实现全程无纸化。据统计,2021年5月至今,南宁市出租汽车行业从业资格证“扫脸即办”惠及驾驶员超过5000人。

  据介绍,自2021年5月起,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公安局3个部门协同联动、密切配合,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新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新发)法定流程分解为扫脸受理、背景核查、考试、审批、制证、事后监管等多个标准模块,采取全流程电子化、免材料,申请人只需在试点驾校报名和扫脸,无需提交任何材料,即可进入申请办证环节,经考试合格,即取得从业资格证。

  2022年至今,南宁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在“两客一危”、客运班线、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水路运输等行业领域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中实施承诺制审批,对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已修复、未受过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的申请人适用承诺审批流程,依法、依规、适当免除申请材料,以即办件方式给予审批通过,但如果事后出现失信情形则将对申请人给予责令限期整改、撤销决定、收回已发证照、纳入信用记录、从严从重查处等惩罚。

  在事中环节以信用强服务

  据介绍,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在公路领域实施信用监管,印发实施《南宁市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南交运规〔2022〕1号),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提交承诺书后可直接参与信用评价并获评相应信用等级。同时,南宁市停收市本级范围内政府投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2022年共为投标人、参与人减负超800万元。

  此外,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在2021年12月印发实施《南宁市多式联运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报指南(试行)》,申请人在申请材料中作出相关真实有效承诺之后,在开展实地踏勘、综合评审的同时,从信用中国网站、南宁市信用信息中心查询申请人信用状况,若审查通过则发放补助资金,若审查发现失信问题则取消申请人获得补助资格。据统计,2022年1月至今,南宁市为18家企业发放了多式联运专项扶持资金1054万元。

  2022年,南宁市交通运输局通过积极运作,争取到南宁市“桂惠贷”投向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额48.44亿元,为企业减少融资成本0.8亿元,并积极协调推动银企合作创新信用融资方式,促成银行首次以拟购买船舶抵押方式为水运企业发放贷款340万元,实现南宁市交通运输领域金融扶持模式新突破。

  在事后环节以信用管市场

  据介绍,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把“承诺—践诺”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以执法促信用提升,用信用为执法增效。以南宁市交通执法支队成为广西第一批交通运输“说理式执法”试点单位为契机,实行“631”执法工作模式,把当事人信用承诺要求落实到实际执法过程中,用服务手段解决运输市场监管中60%的问题、用柔性管理手段解决3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10%的问题,并推广使用色彩分级执法文书、三色预警管理举措,纠正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379起,直接普法受众人数达1426人。

  同时,把“承诺—践诺”落实到行政处罚中。印发实施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基准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分类分级。属于违法行为轻微、不构成危害的,免予处罚;属于首次违法的,在作出承诺后可酌情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违法次数较多或屡次违反承诺的则从严查处、从重处罚。

  把“承诺—践诺”落实到诉前调解中。南宁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南宁铁路运输法院设立广西首个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站,由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常态化运行该工作站,全年受理陈述申辩、听证、诉前调解申请292件。对违法情节较轻、认识到错误、愿意作出承诺的当事人,着力开展诉前和解工作,从而有效化解执法矛盾隐患,助力信用交通、和谐交通建设,更好地维护行业稳定和社会稳定。(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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