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中信用评价“滥用”行为或将被约束

发布时间:2023/12/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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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11日期间就招投标公平竞争审查领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七条强调,不得将“投标人的诚信(信用)评价得分或评级达到、超过特定标准”的情况列入列为投标资格条件。
  《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九条提出, 政策制定机关制定涉及诚信(信用)评价的政策措施,应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不得强令招标人在设置投标资格条件时采用特定诚信(信用)评价结论;不得强令招标人将特定诚信(信用)评价结论作为评标标准等要求。
  《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第十条提出,政策制定机关制定及招标投标交易监管和服务的政策措施,应当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不得在交易流程上设置“对能够通过告知承诺和事后核验核实真伪的事项,强制投标人在投标环节提供原件”等限制措施。(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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