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建议将ESG纳入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发布时间:2023/01/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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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全球正积极推进低碳零碳转型,我国也正以“双碳”目标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能源消费、二氧化碳排放大户,建筑物和建设行业如何推广、实现绿色转型?正值河南省“两会”召开,河南省政协委员郭嘉祯提出建议,将ESG纳入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这一建议不仅适用于河南,也值得在全国推广。
  郭嘉祯表示,建筑物和建设行业绿色转型迫在眉睫,而关注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等非财务因素的ESG理念正在全球掀起热潮。将ESG管理水平纳入地方信用等级评价,不仅可以激发建筑企业推行推广ESG治理的积极性,也是完善建筑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的重要举措,可全面提高建筑企业综合素质,特别是企业的投资吸引力和国际影响力。
  据了解,ESG概念于2004年由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首次提出,截至目前,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台了ESG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在中国,ESG理念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蓬勃发展,特别是中国证监会把ESG信息纳入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后,越来越多企业重视ESG发展理念的实践。
  郭嘉祯认为,河南省在划分建筑企业信用等级工作中,依托住建部2017年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施工企业履约能力和在建项目过程管控为基础,通过对企业综合实力、工程业绩、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质量管控、纳税信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社会贡献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缺少对绿色节能建筑发展的评价和衡量。
  郭嘉祯表示,目前建筑行业缺乏统一的官方低碳评级体系,缺乏实施评价的衡量标准和奖励指标。节能减碳贯穿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包括生产、施工、运行三个阶段,排放量分别占比约29%、1%、70%。其中,加强生产和运行阶段的低碳管理可以加速建筑行业“碳中和”进程,有效提高整个行业的低碳减排效率。
  郭嘉祯建议,健全建筑行业低碳评级体系,将ESG管理水平纳入信用等级评级,同时拓宽建筑企业信用评级的应用范围。
  “可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到行政许可、招标投标、工程担保与保险、日常监管、政策扶持、评优表彰等管理工作中。对严重失信、违规的企业单位实施‘黑名单’制度,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并实施联合惩戒。”郭嘉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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