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价”“按克价”金饰混着卖藏陷阱!

发布时间:2023/10/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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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个柜台内的黄金首饰
  有的按克重计费
  有的按件计费(即“一口价”)
  咋回事?
  近期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
  福建省福州市珠宝黄金市场发现
  在许多珠宝黄金商铺
  克重计费黄金首饰和
  “一口价”黄金首饰
  混柜售卖的现象十分常见
  克重计费与
  “一口价”金饰混卖
  记者了解到
  目前市面上销售的黄金首饰
  一般有5种工艺形式
  素金工艺(传统工艺)
  古法工艺
  3D硬金工艺
  5G工艺
  5D工艺
  素金工艺、古法工艺黄金一般按克重计费售卖,另收工费;
  3D硬金工艺、5G工艺、5D工艺一般按件售卖,也就是“一口价”,包含金价和工费。
  天虹百货金叶珠宝店
  “一口价”“按克价”金饰混着卖藏陷阱!
  在商业综合体万象九宜城1楼的天虹百货金叶珠宝店柜台,记者看到柜台内有两板金戒指,每板各有15枚。记者发现,标示“一口价”的戒指有7枚,标示克重计费的戒指8枚,两者混在一起,或单枚交错摆放或双枚并列摆放,并无规律。该店营业员告诉记者,“一口价”黄金首饰按件卖可以打85折。
  在福州东百中心A馆1楼的六福珠宝店,记者看见柜台内有几十款黄金戒指,“一口价”和克重计费的戒指混在一起摆放;在儿童手镯的柜台,两者也是交错摆放,其中一板摆放有18个儿童手镯,其中16个是克重计费手镯,2个“一口价”手镯混在其中,分别标示“售价5430元足金手镯”“售价7610元”。
  在福州北大路可观珠宝店的一个戒指柜台,记者看到大部分是“一口价”金戒指。右侧上方摆放6枚金戒指,其中5枚金戒指为克重计费,1枚金戒指是“一口价”,标示“足金戒指零售价6266元/件”。
  在耳环柜,两种不同计费方式的耳环摆在一起。在福州杨桥路的周大福店,记者查看了几个柜台,也都是混卖,未将两者分类分柜摆放、售卖。
  记者又走访了老庙黄金柜台
  周大生黄金柜台等
  周边七八个黄金珠宝品牌专柜
  发现混卖现象普遍存在
  未见任何一家金店将
  “一口价”黄金首饰单独摆柜
  并特别明示
  为何将两种
  不同计费方式的黄金首饰混摆?
  有的营业员回复称业内都是这样摆放的
  有的则称同类首饰要摆在一起
  有的说是因首饰品种多、空间有限,所以混放在一起。
  “一口价”金饰
  每克均价约为1000元
  被质疑严重“溢价”
  记者调查中发现
  部分消费者质疑
  “一口价”黄金首饰存在
  严重溢价现象
  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市场情况到底怎样
  记者调查发现
  在福州东百中心A馆1楼的六福珠宝店,记者对一款“一口价”黄金首饰进行了测算。这款黄金首饰标称售价10600元/件。营业员表示打95折,折后为10070元/件。经称重,这款首饰约9.73克,均价约1034元/克(含工费)。营业员称该店当天金价为613元/克减30元,实为583元/克,工费另算。以一款9.73克重的黄金项链为例,工费按该店同款首饰最高工费95元/克来算,均价为678元/克,总价为6597元。同样克重,两者价差高达3473元。
  在福州东百中心B馆2楼的另一家六福珠宝店,记者对一款“一口价”金项链进行测算,其标价为7120元/件,店员称可打87折,折后6193元/件,该项链实际克重为6.13克,则均价约为1010元/克(含工费)。该店当日金价为613元/克减50元,实为563元/克。加上工费,营业员称同重量的素金项链大概要4000元/件。同一款项链两种计费方法,两者价格相差2000多元。
  “一口价”“按克价”金饰混着卖藏陷阱!
  在其他二线、三线品牌金铺,记者测算,“一口价”黄金首饰每克均价在700元至1000元之间(含工费),均远高于目前素金首饰每克490元至650元的均价(含工费)。
  对此,营业员的说法基本是“一口价”黄金首饰具有工艺成本高、美观度高、硬度大、可等价更换同类型首饰等优点。
  记者发现,在调查过程中,所有的商家均称“一口价”首饰可以打折,折扣从95折到8折不等,打多少折都没明示,全靠营业员介绍,即便打完折,其价格仍远高于素金价格。
  珠宝商陈先生告诉记者,素金工艺首饰定价相对透明稳定,而“一口价”黄金首饰因不以克数定价,价格自主性强,优惠幅度调整机动性强,便于营业员推销兜售,利润空间更大。另外,商家通过混卖可多售“一口价”黄金首饰,获得更高利润,而如果将“一口价”黄金首饰单列售卖,消费者难免会比价。
  简而言之,传统工艺黄金首饰适合传统收藏保值,3D硬金、5G首饰等适合佩戴。如果考虑回收,因黄金回收只论克重不论工艺,到时“一口价”黄金首饰贬值幅度较大。因此,消费者在选购时定要考虑自身需求。
  “一口价”金饰误导消费投诉多
  市场监管部门倡议
  分区摆放说明区别
  记者从福建省消委会获悉,今年以来,福建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多次接到“一口价”黄金首饰误导消费的投诉。消费者大多称受误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首饰,商家事先并未告知。经市场监管人员调解,商家给消费者换成按克重计价的首饰。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局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黄金饰品无论按克销售还是按件销售,销售人员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时,应当主动详细告知相关内容,按规定对所售商品进行明码标价,对消费者履行主动告知义务,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
  9月26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致金银饰品经营者加强计量管理的一封信》,倡议金银饰品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将“一口价”商品与克重计费商品分区域摆放,并分别将两者的优点、缺点及售后等信息向消费者说明清楚,树立长远经营理念,坚持以诚信为根本,合法合规经营。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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