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天全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学习《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

发布时间:2024/01/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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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1日,新出台的《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开展施行,为更好地学懂弄通最新信用政策,更好地服务天全营商环境优化,助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2023年12月21日,天全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各乡镇、县信用办成员单位集中开展了《条例》学习宣传。
  相关负责同志对《条例》中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社会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障、信用服务业规范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宣传解读并对现场提问进行了答疑解惑。
  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条例》的出台为营造社会各面参与信用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提供了制度保障,明确了信用工作开展的要点重点,为各单位开展信用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性,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好《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同一天,雅安市天全县发展和改革局召开了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议,会议通报了2023年天全县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及天府通融资服务平台注册、认证及授权协议书签订情况,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信用信息归集数据质量。各部门要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对“双公示”及五类行政数据进行应归尽归,尤其是“双公示”信息务必在时效内及时上传信用平台,避免出现“漏报、瞒报、错报、迟报”情况。二是提高天府信用通融资服务平台授权协议书签订数量。各乡镇要对照市场主体清单,分解任务,采取入企宣传、一对一指导等方式引导更多市场主体了解熟悉天府信用通融资服务平台并签订授权协议书,促进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更宽,融资更便捷。三是要做好2023年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各部门要对照责任分工进行自查,积极与上级部门和县信用办对接,把握指标考核情况,并将涉及的佐证资料报送县信用办进行收集汇总,确保2023年政务诚信评价考核工作顺利完成。(天全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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