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关于2023年商务领域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7 |来源:

分享到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三江新区工业和服务业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广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持续推动各行业领域形成诚信公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现就我市商务领域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铸诚信  提信心  促消费
  二、宣传内容
  (一)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的系列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
  (二)宣传各地各部门出台的信用惠企便民政策,全面释放信用红利;宣传信用建设在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方面的积极作用,培育信用消费生态。
  (三)宣传“诚信兴商”典型案例,引导市场主体树立诚信兴商经营理念,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信用管理能力,引导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形成诚信公约,营造崇信守法的营商环境。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普遍性宣传教育活动。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宣传商务法规和商务惠企政策,同时发挥好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社会团体,采取集中宣传,进行业、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开展宣传,借助传统媒体、新媒体大力弘扬诚信文化。
  (二)“诚信兴商”典型案例遴选发布活动。前期,商务领域已开展了“诚信兴商”典型案例和“诚信示范企业”的征集,但各县(区)上报案例较少,缺乏典型性,示范效应不够明显。各县(区)商务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切实在商务领域各行业征集发掘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案例,利用主流媒体,政府平台等发布,大力宣传展示相关单位、企业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信用应用场景、构建信用经济生态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案例遴选中,对代表性强具有引领性的案例可推荐到市商务局发布。
  (三)开展信用消费系列促进活动。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整合政府、社会、市场等各类资源,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开展具有本地特色节庆活动等系列促消费活动。倡导各类市场主体开展诚信经营承诺等自律活动。
  (四)“诚信兴业,诚信卫民”主题活动。各县(区)要会同有关部门举办“诚信兴业,诚信卫民”主题活动。组织药品流通行业自觉抵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推动药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升全行业诚信经营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进一步强化商务领域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管理,探索实施部门联合监管,杜绝商务领域预付卡违法、违纪事件发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开展食品安全诚信建设主题活动。今年,我市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各县(区)要重点广泛宣传我市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目的、意义,着力提高全领域、全社会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公治。鼓励餐饮行业协会和餐饮企业创新思路,提高服务水平,深化“光盘行动”成效,自觉抵制餐饮浪费,不断向消费者传递“减少食物浪费”等正向消费理念。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做好表率,发动商务全领域参与到宣传月活动中,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广泛营造“诚信兴商”良好氛围,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
  (二)信息报送。活动期间,各县(区)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宣传月结束后,要及时梳理总结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材料于9月30日前反馈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联系人:赖祖文、陈叙   电话:8225189

 (来源:信用中国(四川宜宾))

文章搜索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