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强化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信科研环境

发布时间:2023/03/31 |来源:

分享到

  科研诚信作为科技创新的基石,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宜宾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环境。
  积极推行诚信信用承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了要“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工作要求,着力“科技监督与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实际,围绕“建立良好科研诚信基础”工作愿景,宜宾市科学技术局主动作为,开展“科研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深化科研信用承诺工作,规范项目管理,实行科研诚信承诺书制度,在各项申报材料中加入“申报人承诺书”。今年以来,共收到320项申报材料的“申报人承诺”,极大地提高了科研项目申报质量。
  严格绩效考评践行信用承诺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整合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齐抓项目管理工作,协同各级部门开展全过程全链条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重要工作。立足“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重要工作,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新思路,按照财政绩效考核要求,定期不定期抽取检查项目,对标项目承诺情况,对已立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分别考核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到位使用情况、产生的社会效益等,科学高效地促进监管工作。
  实行诚信黑名单惩戒不守诺行为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研失信记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宜宾市科学技术局结合“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重要工作,以“科研诚信是科研创新的基石”为抓手,形成了“建章立制抓惩戒”等一系列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全市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工作,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环境。明确在科技项目申报实行“黑名单”制度,存在有超期未结题验收的项目单位,新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承担单位因主观原因未完成项目任务或无法按期验收的,将收回科技项目经费并退回市财政局。对骗取科研资金或对社会造成失信失德的行为人及单位,退回科技项目经费并退回市财政局,永久不得申报科技项目。
  通过科研诚信体系建设,企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创新主体体量显著正大,五粮液、天原、丝丽雅等传统优势企业创新发展壮大,极米科技、光原锂电、锂宝新材料等新兴高新技术企业茁壮成长,创新主体培育实现新跨越。2021年全市研发经费投入44.17亿元、同比增长20%,推动科技型企业持续快速发展,入库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1326家、同比增长24%,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突破300家,创历史新高。2022前三季度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1101亿元,实现提档升位,位居全省第三。科技创新成果丰硕,2022年获四川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1项,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宜宾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四川)

文章搜索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