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23/09/07 |来源:

分享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源头管理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并按时开展巡查,以隐患排查为切入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从源头上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建立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每年印发《年度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依据《四川省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和市中区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情况和分布特点,科学制定了《年度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及监管频次表》,对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进行风险分级管理,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根据食品生产企业品种业态、规模大小、管控水平等确定食品安全风险分值,根据企业通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定信用风险分值,按照分值由低到高,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为A级、B级、C级、D级,分值越高风险越高。

  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对新办食品生产企业在企业获证三个月内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根据风险因素量化分值首次确定企业风险等级。及时更新企业风险因素量化分值。

  特定情形直接调整风险等级。对获得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等的企业,相应调低风险等级;对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相应调高风险等级,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直接定为最高风险级。

  依据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对A级企业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开展1次全项目监督检查,B级企业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2次全项目监督检查,C级企业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3次全项目监督检查,D级企业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4次全项目监督检查。

  市中区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28家,其中A级企业1家,B级企业7家,C级企业8家,D级企业12家。按计划按时开展巡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监管措施,有利于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把基层监管力量调配到刀刃上,进一步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来源: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搜索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