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用“有形”又“有价”

发布时间:2024/04/15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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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信者,行天下。无论对一个人还是一个企业,良好信用都是一笔无形的财富。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更好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作出重要部署。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各种措施,解决这一问题,也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中小微企业融资还存在堵点。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或者成长期,缺乏抵质押物和担保,难以满足传统信贷模式的贷款要求。与此同时,企业基础信用信息数据也较为分散、获取难度大,甚至还有不少中小微企业是完全的“征信白户”,这也制约了金融机构基于信息发放信用贷款的能力。
  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已初步培育形成了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由人民银行建设的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成为全球覆盖人数最多、收录信贷信息最全的征信系统,截至2024年3月末,该数据库接入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从事信贷业务的法人机构6124家,累计收录11.6亿自然人、1.3亿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相关信息,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中发挥了征信主渠道作用。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数据显示,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这个“总枢纽”,归集各类信用信息已超过780亿条。目前,21家全国性银行机构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已实现互联互通,支持银行机构对客户精准画像,推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截至2024年2月末,银行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累计发放贷款25.1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5.9万亿元。
  但也必须看到,一方面,目前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仍然不够充分,现有共享信息不足以支撑金融机构对经营主体作出精准信用评价;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建有多个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导致信息重复归集,银行机构多头对接,经营主体多头注册,“信息烟囱”过多不仅增加了金融机构和经营主体负担,也降低了金融服务质效。
  让企业信用价值得到更有效发挥,不仅要打通各地间的“信息孤岛”,更要拆除各平台间的“信息烟囱”。《方案》明确提出,强化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整合与统一管理,要求一个省份原则上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县设立平台不超过一个,所有地方平台统一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实行清单式管理,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闲置浪费。
  破除“信息孤岛”“信息烟囱”,绝不是简简单单的某一项局部工作,而是要通过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自下而上的平台建设,进行多措并举、统筹兼顾的整体性治理,突破各地区各平台各机构之间的利益藩篱。此外,在平台对接、机构入驻、信息归集、信息共享等各个环节中,均应强化安全意识,防范数据泄露风险,这也是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在讲诚信、重诚信、守诚信的今天,企业也要重视自身的信用管理。企业信用的及时准确修复,不仅对经营主体尤为重要,也是推动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的必要之举。然而,不少中小微企业的信用管理意识仍然淡薄,对信用修复缺乏了解。当前,市场监管总局正着力解决“多头修复”“重复修复”等信用修复机制短板问题,进一步强化信用修复的公信力。
  一个珍惜信用的社会,才会不断蓬勃发展。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发挥好信用在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中的积极作用,让中小微企业的信用“有形”又“有价”,必能对畅通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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