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诚信文化 提振消费信心

发布时间:2023/06/15 |来源:德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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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午假期将至,消费和旅游市场即将进入一个小高峰。在以往的假期中,关于某地商家趁假期宰客的事情时有发生,失去了好口碑就等于失去了消费者、失去了消费市场。弘扬诚信文化,推进商家诚信经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对提振消费信心、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意义重大。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都对诚信经营作出了相关规定。尽管如此,仍有商家违背诚信原则,用“阴阳合同”“霸王条款”欺骗顾客,不但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抹黑了城市形象。文旅业发展不是“一锤子买卖”,如果只把工作重心放在靠提升知名度吸引游客到访上,而忽视了对内部的监管,那么引来的只有“头回客”,而不是“回头客”。德州市文旅资源丰富,在消费市场全面复苏的当下,唯有抓住机遇,将守信、品质作为根本,做长期生意,才能实现消费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忌为了几粒芝麻,丢了自家声誉,坏了城市品牌,毁了经营根基。

  加强自律,规范经营行为。商家与市场环境的关系可谓是鱼水关系,商家的一些违法行为可能一时得利,但扰乱了消费环境,终会付出代价。况且,商家的财富来自消费者,就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商家要树立长远发展、规范发展、诚信发展的理念,在追逐自身利益的同时兼顾到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人民利益,严格遵守市场经营法律法规要求,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做诚信经营的表率,维护良好的消费市场。

  严明制度,规范市场秩序。消费市场主管部门应主动履责,越是消费旺季越要发挥监管作用,要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完善惩处措施、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此外,还要加强社会宣传,将消费有关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通过“三微一端”、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还需要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参与。消费者行业协会要发挥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作用,制定商家经营管理办法,对违反行约行规的商家进行处理;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各类失信商家行为,对违法违规商家进行严厉谴责;广大消费者要提升维权意识,做好证据采集、保留,对商家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失信行为无处遁形。

  一座城市树立好的口碑形象非一日之功,却可能因一、两件失信“小事”毁于一旦。消费市场要想实现长远健康高质量发展,既离不开各方的珍视呵护,也离不开职能部门严格的日常监督执法,更离不开行业自律,期待商家都能自觉树立良好形象,共同打造健康规范的消费环境,为德州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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