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应如何建设?专家这样建议

发布时间:2024/04/23 |来源: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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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更好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有效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那么,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应该从哪些角度出发,更符合最新文件要求,以便更好地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利用,创新企业融资服务产品,缓解企业侧的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以及金融机构侧的企业信息不对称、逾期风险不可控、风险收益不匹配等问题,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促进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
  本网邀请到北京信联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京津冀晋四地信用智库专家、北京市信用标准委员会委员陈仁海来谈一谈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建议。
  以下为陈仁海访谈内容:
  平台建设统筹方面
  目前,每个省市大多都存在多个部门平行建设的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情况,那么如何整合这些平行运行平台呢?主要有两方面建议:一是采取直接关停平行平台方式,将数据和客户转移到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上来,这种方式直接有效,但是执行的难度也较大。二是采用“取长补短、数据融合、服务统一”的方式,将部门平行平台作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一个展业前端子平台对待,后台的政府机构管理、金融机构管理、企业管理、数据共享管理、运营管理和成效管理进行统筹整合,做到对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服务统一。
  不管采用哪种统筹方式,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都应具备下述功能:门户官网、小程序端和业务管理端,子系统至少包括企业服务系统、金融机构服务系统、政府监管系统、融资智能匹配系统、政策智能匹配系统、自主测额系统、联合建模系统、专项金融产品服务系统、贷前贷中贷后监测预警系统、数据共享监测管控系统、数据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安全及服务系统、省级节点管理系统、市场化运营管理系统、成效统计分析系统、企业综合画像、综合展示大屏、模型训练实验室等业务管理子系统。
  信用信息归集方面
  信用信息归集:一是按照《实施方案》中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清单,国家和地方共同归集,相互共享。二是建立以场景应用为驱动的数据共享方式,扩大行业监管数据、行业评价数据和社会场景数据的归集共享力度,采用数据“可集中、可分散、能联通”的方式,建立数据共享生态,以便更好地为金融机构、企业和政府服务。
  深化数据开发利用方面
  一是平台应当支持PaaS开放架构,为企业、金融科技公司、信用服务机构、数据源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相互赋能的环境和开放的金融服务生态,能够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
  二是采用数据专区和实验室模式,同步接入公共信用数据和社会场景数据,通过联合建模、隐私计算,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精准辅助金融风控。
  三是围绕《实施方案》中鼓励开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绿色低碳发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三农’”等特色功能模块,结合见保即贷的“保+贷”产品和“信用保函”服务,与地方金融机构开发特色场景专项金融产品,促进场景数据的开发利用。
  四是应当引入AI大模型服务,融合公共信用数据和社会场景数据,服务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融资智能匹配,以及金融机构的贷前贷中贷后服务。
  平台运营方面
  设立专门的运营客服中心,搭建一支具有金融背景的专业客服团队,提供线上线下服务,以便能够更好地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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