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坚持”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11/17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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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软实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问题导向、服务导向、争先导向,持续提升办事效率、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全力推动全州营商环境争先进位。
  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强化“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服务理念,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企业家座谈会制度,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切实解决企业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用心用情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实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充分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潜力,汇聚起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坚持以人人参与为引擎。广大党员干部要紧盯事关发展全局的重点,下好优化营商环境“先手棋”,以知责担责尽责的实际行动,着力打造良好经济生态,增强投资兴业的吸引力,引导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主动参与营商环境建设。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发挥“一网通办”作用,全力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从最大限度方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推动实现减流程、压时间、降成本、优服务,营造人人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坚持以政策用活为抓手。要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纳入“八五”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加强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贵必须为”,坚持对市场主体依法监管、包容监管,有事服务,无事不扰。推动执法向服务转变,执法机构要慎用处罚权,执法时不能简单的“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优化营商环境是系统工程,也是基础性工程,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其中,要立足本职工作,提高自身能力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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