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31条”重磅出炉:纵深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发布时间:2023/08/02 |来源:信用中国(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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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202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从营商环境、政策支持、监管导向、法治保障、舆论氛围等多层面明确指导意见,多措并举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诉求,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性机遇。

  作为重磅政策“礼包”,释放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烈信号,其中不乏与信用相关的内容。对此,我们邀请到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唐莹教授和徐加根教授,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角度进行解读。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这意味着民营经济再次获得中央最高等级文件支持,彰显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意见》强调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围绕6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明确提出31条针对性举措。

  《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中,包括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和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力量。

  《意见》中明确提到“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2014年以来,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的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蓬勃发展并得到不断完善,社会整体诚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营商环境得到很大改善。信用良好的企业无论是在获取金融资源,还是在办理政务、招投标等环节都拥有很大程度的获得感,融资成本显著降低,业务办理便捷快速,存在失信记录的企业则在相应领域受到了惩戒,诚实守信及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在市场主体中广泛扩散。各地政府部门也积极推动多项便企服务,如推广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以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等。此外,《意见》强调要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是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中的关键环节。

  《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中,还包括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明确提到“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近年来,国家出台了系列加强信用信息融合共享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已基本形成,“信易贷”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大力推广,旨在打通部门间的信息孤岛,降低银行信息收集成本,但在数据归集数量和质量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各省市也陆续出台(公共)数据条例,加快推进数据共享、流通、开放、应用。目前,我国的企业征信机构仍存在数据来源有限、同质化竞争等困境,来自政府部门的数据公开共享可以极大地增加市场化征信机构的数据来源,帮助其对中小微企业进行更准确的信用画像,进而提升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放贷意愿。在数字经济时代,随着数据流通共享的加速,信用数据将成为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生产要素。

  《意见》中还提到“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在银行信贷等融资渠道受限的背景下,以应收、应付为代表的商业信用是中小微企业最重要的替代性融资渠道。但由于规模小、技术实力不强等原因,中小微企业往往在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反而“被迫”向核心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商业信用融资,也受到政府部门的账款拖欠,使得原本就融资短缺、流动性紧张的中小微企业面临更大的资金周转压力,甚至成为“最后一根稻草”。但囿于商业信用、票据等融资行为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商业信用市场的信用约束机制难以有效实施,账款拖欠等不诚信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监督与约束。此次《意见》指出,杜绝政府部门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账款拖欠,建立拖欠账款定期披露,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这将有效改善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的账款拖欠、流动性紧张等问题,无疑是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总体而言,此次《意见》发布是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一剂强心针,强调了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举措对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接下来,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将沿着健全的政府信用、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多维度地纵深推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作者: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唐莹 徐加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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