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11 |来源:遂宁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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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近年来,遂宁两级法院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部署,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切实狠抓执行办法,不断加强执行力度,综合运用限制消费、失信惩戒、拘留、罚款、移送拒执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构建执行大格局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在党委领导,逐步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已扩充至44家,协调化解执行、信访等疑难复杂案件50余件次。报请政法委协调解决执行救助资金373.51万元,救助特困当事人610人,化解执行难案549件。

二、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配合市委办、市府办出台《遂宁市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与市发改委等30部门联合出台《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拒执“铁锤行动”,共同出台《规范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刑事案件的通知》《拒执犯罪证据指引》,会同司法局出台《关于为拒执犯罪案件自诉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制度机制确保联合惩戒效果。

 三、多措并举,惩戒失信

(一)依法纳入失信、限制消费

2018年1-11月,全市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01人,限制消费13203人,52名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出境。

(二)依法实施拘留手段。对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如实及时报告财产。2018年1-11月,4案4人被罚款,278人被司法拘留。

(三)依法移送打击拒执。强化部门联动打击拒执,2018年1-11月,移送公安立案侦查49案54人。2018年引导申请执行人提起拒执刑事自诉11案16人。已判处刑罚14案15人。

(四)开展联合惩戒。全面落实失信联合惩戒,人大、政协、组织部门在代表委员推荐、干部提拔任用中均审查诚信情况,7人因失信被取消推选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

    报送单位:遂宁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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