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已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落实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号)的规定,应急管理部2019年第22号公告已将峨眉山市永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附件1)。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8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001号)要求,对纳入“黑名单”的单位和责任人落实职责范围内的惩戒措施。
请各地及相关部门根据此公告所纳入失信企业名单,认真填报实施联合惩戒案例系列表(附件2),并于2020年1月20日前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或以正式函件的形式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送联合惩戒措施落实情况。
联 系 人:鲜依芮
联系电话:(028)63858296(带传真)
电子邮箱:644425538@qq.com
附件: 1.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22号
2.联合惩戒案例报送格式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
附件1
2019年四川省第三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及人员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注册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负责人 |
身份证号 |
失信行为简况 |
信息报送机关 |
纳入理由 |
公告文号 |
公告时间 |
管理期限 |
1 |
峨眉山市永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村8组 |
915111817758472154 |
魏勇 |
511111********0413 |
2018年8月12日,乐山市五通桥区福岭门窗经营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峨眉山市永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工程承包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不力,施工方案存在重大缺陷、安全技术措施存在严重漏洞,盲目组织无资质承建方及无资质的劳务人员施工,导致作业现场局部坍塌。 |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
符合《办法》第二条第一款: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 2019年第22号 |
2019年12月31日 |
一年 |
2 |
乐山市五通桥区福岭门窗经营部 |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钟楼街681号 |
9251112MA64GM3AXF |
马明岭 |
511112********1414 |
2018年8月12日,乐山市五通桥区福岭门窗经营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该经营部无任何报建手续擅自施工作业,未采取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导致作业现场局部坍塌。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
符合《办法》第二条第一款: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 2019年第22号 |
2019年12月31日 |
一年 |
3 |
旺苍县碗厂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三江镇大旗村 |
91510821205957375X |
张健全 |
510821********643X |
2019年3月26日至28日,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一处、川北监察分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矿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该行为属于《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该矿在存在上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期间,仍然组织工人作业。 |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
符合《办法》第二条第三款: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第二条第四款: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 2019年第22号 |
2019年12月31日 |
一年 |
4 |
四川省华蓥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李子垭煤矿南二井 |
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坛同镇 |
91511623MA64LPUM51 |
马文峰 |
510226********0614 |
2019年4月10日,四川省华蓥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李子垭煤矿南二井3103南采煤工作面煤壁垮塌、瓦斯超限,造成3人死亡。该矿顶板管理制度及措施落实不到位,瓦斯治理存在缺陷,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
符合《办法》第二条第一款: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 2019年第22号 |
2019年12月31日 |
一年 |
5 |
四川好一新商贸城有限公司 |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塔沱市场 |
915117027866809160 |
李均 |
513021********1857 |
2018年6月1日,好一新商贸城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210万元。该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对市场内经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对租户违规在冷库私拉乱接电线违规行为处置措施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
符合《办法》第三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 2019年第22号 |
2019年12月31日 |
一年 |
6 |
绵竹市铭盛运输有限公司 |
四川省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东北镇天河村1组 |
91510683MA62386M68 |
罗铭 |
510622********0310 |
2019年1月12日,绵竹市铭盛运输有限公司所属一辆重型货车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该企业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置安全管理人员,未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按规定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
符合《办法》第二条第一款: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 2019年第22号 |
2019年12月31日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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