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2/20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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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要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护企、暖心安商,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服务企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善执惠商”理念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落实“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对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涉企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力争尽快审结。要紧盯企业发展法治需求,增强司法服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建立法企交流、院庭长与重点企业“一对一”联系机制,抽调资深法官深入辖区企业,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为企业防控法律风险打好“预防针”,有力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强化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理念,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要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理念,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慎用司法强制措施,落实企业负责人犯罪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等司法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严厉打击对企业经营者、投资者实施的敲诈勒索、人身伤害等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官商勾结坑害合法经营企业利益、商业贿赂、企业内部贪腐、虚假诉讼等犯罪行为,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护航企业安全发展。运用债务重组等方式,帮助企业摆脱困境,支持企业重返市场、恢复生机。加强专业化破产审判机构和审判队伍建设,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探索预重整机制,严厉打击金融市场各类“逃废债”行为。
  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在诉讼服务场所设立涉企案件“绿色服务窗口”,对涉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执行,努力实现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让诉讼服务既有广度,更有温度。完善“互联网+诉讼服务”体系,开展涉诉企业跨域立案、电子送达、远程开庭等智能化服务,加快办案节奏。对缺少非法定材料的案件进行“容缺受理”,先行立案并一次性告知补充完善,减轻企业诉累,提升诉讼效率。发挥网络诉讼服务平台集约集成效能,引导、帮助涉诉企业通过网上保全、网上鉴定等智能化平台办理诉讼服务事项。破解企业发展过程中常见的职工安置、财产处置、集体维权等社会治理难题,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积极引导涉诉企业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仲裁等方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法促成和解,有效减轻企业损失。
  灵活运用各类执行措施,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依法打击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加大涉案资产处置力度,维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对重大、复杂涉企执行案件实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联合执行和提级执行,切实提高执行效率。运用债权转股权、分批分期履行、企业经营权抵债等方式,依法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既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实现涉案企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适时组织召开破产案件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破产程序中的资产核查处置、税收减免、工商与税务注销等问题,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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