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多措并举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4/01/04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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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云南省财政厅积极探索开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信用评价,多措并举推动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加强制度建设,夯实信用根基。印发《关于试行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工作的通知》,探索建立政府采购履职评价指标体系。依托“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对全省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履职评价,为全省8200名评审专家和2000多家采购代理机构绘制“信用画像”。通过对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结果的合理运用,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推动政府采购市场良性发展。

  强化信用宣传,营造诚信氛围。把诚实信用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基本要求,采用线上线下讲座、上门座谈服务等多种方式,做好《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诚信履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截至目前,共为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2.3万余人进行了政府采购信用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辅导和答疑服务工作,推动政府采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普法宣传工作更有底气更接地气,引导树立公平公正的竞争理念,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加强信用管理,开展联合惩戒。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采购公告等各类信息4.2万余条,提高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接受全社会监督。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强对政府采购违法行为的曝光和惩戒,及时推送并动态维护“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政府采购市场主体相关信用信息。通过失信信息的公示和联合惩戒的方式,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维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努力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下一步,省财政厅还将在全省推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的电子化管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监管,及时发现处置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探索对市场主体的分级分类监管,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信用体系的建设完善助推全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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