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开展乡村建设工匠信用评价

发布时间:2024/01/16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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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大力培育乡村建设工匠(以下简称工匠)队伍,更好服务农房和村庄建设。
  《意见》提出,积极培育乡村建设工匠队伍,建立工匠管理名录。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工匠名录。工匠名录应包括工匠基本信息、培训情况、工程业绩、技能等级认定、奖罚情况、信用评级,也包括由工匠组建的施工班组、合作社和合伙制企业等工匠队伍情况。
  《意见》提出,加强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开展工匠信用评价。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向社会公布工匠相关信息,建立工匠信用评价系统,积极引导建房农户或建设单位选择信誉良好、技术过硬的工匠依法依规承建农房或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形成良性市场竞争和正向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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