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晶妹:以信用资产管理推进不良资产处置

发布时间:2023/09/11 |来源:中国城市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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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快速发展。在金融机构端,原银保监会先后发布《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复同意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以试点方式开展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转让。第二批试点将参与不良贷款转让试点的主体大幅扩容,在原试点机构范围基础上,将政策性银行、部分城商行和农商行等纳入试点机构。
  同时,在金融资产管理端,原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业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指导意见》,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在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提出更高期望,大幅放宽了金融AMC的作业范围。不良贷款转让试点的扩大和金融AMC业务领域的拓展,有望引领不良资产处置迈向新阶段。
  一、对信用资产管理与不良资产处置实践的分析和思考
  目前,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利润水平较低,交易机会少且成本高,产业链与市场层级尚未形成且流转不畅,交易市场不够多元化,部分层级的市场参与者不足,整个市场的成熟度、机构活跃度、资产丰富程度都处于初级阶段,在对化解经济与金融风险的贡献度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一)供给存量多、增长快,承接与处置力不足
  目前,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的堵点可能是信用服务业发展不足。有关资料显示,不良资产总量逾3.8万亿元。不良贷款转让试点两年来,银行个贷批转成交规模超过200亿元。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的数据显示,2022年相比2021年,成交的个人业务未偿本息规模增长了270%。目前,不良个贷供给者就已超过500家,且呈增长趋势,但受让方AMC机构总共只有60多家,且按现在的政策,个贷不良资产不能进行二次转让,受让方资金、处置的压力和能力都有限。
  不良资产累计存量大、时间长,出口小而脆弱,业内人士称之为“堰塞湖”。现在,迫切需要化解风险,疏通堵点,为此需要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增加进场服务机构数量、提升服务机构承接不良资产的服务能力。其实,从近两年的不良资产市场运行情况来看,有多类型机构参与,有一定的市场关注度和参与度是能够支持交易发展的。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6000多家不良资产处置服务商、催收公司、仲裁(调解)机构等,如果再加上律师事务所、各类相关系统服务商、数据服务商、平台服务机构等(保守估计这些非官方认定的服务商数量在3000家以上),实际上可调动的参与机构规模可达上万家。但是,这些机构并不持牌。
  (二)信用资产管理与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分类与匹配需改进
  目前,不良资产处置的金额、分类与处置机构的匹配程度不够,不同类型的银行在信用资产管理与不良资产处置中尚需明确的监管政策。
  从不良资产处置的金额看,根据2022年银行挂牌批转的个贷不良包的统计数据,单户平均未偿本金在13万元左右。这样的金额,对于5家全国性AMC来说实在太小,对于50多家地方AMC来说吸引力也不够,但对下游的不良资产处置服务商、催收公司、仲裁(调解)机构、律师事务所、系统与数据平台服务商来说,算是一个“有汤喝”的业务。但是,它们在承接方面仍不够名正言顺。
  从不良资产处置的类型上看,不良资产的类型有很多。以个贷为例,主要分为经营贷、消费贷、信用卡业务等。2022年银行挂牌批转的个贷不良资产包主要涉及经营贷和消费贷,市场广泛关注的涉及信用卡的不良资产包不多。从不良资产出让方的情况看,现在的参与群体范围较广,主要包括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在银行方面主要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出包”规模很小。
  有一个特别值得关注的问题是非银个贷不良资产的批转与处置。有关资料显示,近两年非银个贷不良资产批转较为活跃,消费金融公司、持牌与非持牌AMC、科技服务等参与机构种类与数量都较多,2022年市场规模在1000亿元左右,市场化程度也较高,批转交易主要是企业招投标,可能未来这类交易需要有创新性的、较为灵活的市场。非银机构应该加强自身的个贷信用资产管理水平。
  (三)规模、利润、数字化与信息化的水平亟待提升
  从银行个贷资产包的市场价格看,2021年试点初期高点时达到5折,之后一路下降,2022年低点时一度达到0.5折。市场价格逐步走低的原因很多,其中利润空间、成本与市场信心是很重要的影响因素。对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机构来说,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利润水平。目前,该行业利润水平较低。要提升利润水平,从经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看,有两个比较现实的路径。其一,市场要有一定的规模,产生规模效应。当前不良资产处置金额虽然增长较快,但是总量还比较少,要形成一个与金融信用资产匹配的高质量的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现在的规模是不足的。其二,要提高数字化与信息化水平,以此降低成本。比较现实的路径是建立相关的交易平台,线上线下运营。一方面,不良资产处置机构可以借助平台拓宽渠道,找到更多的投资者,同时也使合适的投资者可以较为方便地找到合适的资产,提高交易效率;另一方面,相关的处置机构可以通过数字化、信息化降低管理与业务成本。
  (四)机构层次与产业链条尚不清晰,服务能力有待增强
  目前,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已经聚集了一定数量的不同种类的机构,但是还不能明确地分出层次,产业链没有完全形成,上下游业态不清晰,分工协作的商业模式不确定,不利于市场良性循环。
  现在,不良资产处置主要还是围绕着银行与持牌机构的一级批发交易,还没有真正发展二级市场,换句话说,主要还是买卖而不是盘活,主要化解的是金融风险,服务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但从债务人(企业)角度看,对于怎么化解债务,怎么维护住自己的信用,怎么走出困境与正常经营,还缺乏实质的帮助。
  当然,现在有一些专业的机构(有持牌的也有不持牌的),已经成长为合格投资者中的“行家里手”,能在取得不错收益的同时,在自己熟悉的行业帮助债务企业盘活资产,走出困境,获得重生。但是,相比庞大的市场,这样的机构太少了,成功的案例与经验整理也不多。
  从对债务人的剖析来看,形成不良资产的原因可粗略划分为两类情况。一类是有些债务人的诚信度不够,可以借助社会信用体系对其加强信用宣传与教育,授信机构在贷前也应适度加强教育。大部分债务人则是另一类情形:经营管理不善。经营管理不善的原因有很多,常见的就是对市场认识不充分,对交易风险的认识与防控水平不够,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比较弱。
  这样的债务人一般是有一定诚信度的,也有意愿维护自己的信用,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是能够提升自己的信用资本管理水平的。但是,对实体企业、对债务人比较多的是债务处置、债务追收,对其提升信用管理则缺乏真正有效的帮助。
  从表面上看,不良资产处置是处置了企业对银行所欠的债务,但是在整个处置过程中,涉及债权人对企业信用资产的重新估价,对其信任价值的重新评估。实际上,不良资产处置过程是对企业自身信用资本管理、信用资本维护和信用资本价值提升活动的一个考验,也是一次信用修复的过程。
  对银行来说,也不是将不良资产包一卖了之。作为原债权人,不仅应该协助新的债权人进行债务清理,还应该反思与总结自己在信用资产管理中的经验和教训,以提升自己的信用资产管理水平。
  不良资产处置领域的服务方式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例如,催收方式主要是电话催收,虽有很多好处,但一直比较粗放,需要合规化与规范化。但在法治化不断加强的大背景下,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实施以后,需要明确的政策底线,并使机构努力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
  (五)征信基础设施还有很大的发挥作用空间
  目前,征信基础设施的作用发挥不充分,是信用资产管理与不良资产处置行业的痛点。从理论上说,征信作为基础设施能够在经济和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中发挥很重要的作用。从实践情况看,据统计,有半数债务人害怕逾期记录上征信,征信的约束力和震慑力是促成还款的比较明显的影响因素。但是,在不良资产批转化解中,一方面,出让方中很多机构尚未全面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比如个贷不良市场中大量的消费金融公司机构;另一方面,受让方中只有少数AMC可以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大部分机构都未能接入。
  (六)社会信用基础制度建设任重道远
  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不良资产处置,其中最难的是意识与认知,难点就是信用文化的改进与提升。从近两年试点的情况看,银行挂牌批转的个贷不良资产包最长的年限超过8年。而且,拖欠者从二十几岁到五十多岁,年龄向两头延展。有一种现象是拖欠者随着年龄增大还款意愿下降,这可能和其自身对声誉、信用记录的维护意愿与重视程度不断下降有关,也和外部的信用环境与信用文化有关。我们的信用文化不能助长借钱不还、拖欠到老、不了了之的心理与行为。
  二、未来发展建议
  (一)明确分层,确立一级市场、二级市场联动机制,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
  以持牌机构为主的一级批发商有资格、有能力直接从银行接收大型资产包,有利于银行快速化解信用资产风险,同时建立有序的二级交易市场,让现在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律师事务所、处置机构、科技服务商、信用服务商等都名正言顺地有序介入;开放交易市场,允许合格投资者介入。
  合格投资者可以由一些管理机构认证,认证可以通过对投资者诚信度、合规度与践约度三维测评综合考虑。关于管理机构,建议可以包括原有的登记交易机构、平台机构、新成立的区域信用资产交易中心等。这样有利于市场分层,产业分成上中下游,机构分工协作,各自的能量都释放出来,使不良资产大包化小包,小包化具体,这样投资者更容易找到想要的资产,有利于提升信用资产管理与盘活的效率。
  监管政策可以考虑分层分类,对一级批发的持牌机构可以加强监管,对于二级交易市场的参与者可以进行市场化框架下的服务与交易合规监管。
  (二)在有条件的区域设立信用资产交易中心
  建立区域信用资产交易中心,提高不良资产处置速度。“堰塞湖”存续时间越长,危险越大。债务逾期时间太长不仅会影响处置与追收难度,还会影响信用文化。加快不良资产处置的路径之一是建立更多的交易市场、释放更多的交易量。可以考虑设立几个区域的信用资产交易中心,以缓解不良资产供给多、交易市场少、能参与的机构数量和可处置的金额少的困境。
  不同的区域信用资产交易中心可以有不同的业务侧重。区域信用资产交易中心,有的可以专门做非银个贷不良的批转与处置,有的可以做银行的信用风险化解,有的可以做政府债务的风险处置。最好是在行业性方面有所侧重,方便聚集同行业投资者,便利交易。
  建立信用资产交易中心在促进交易信任、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处置与化解经济金融风险、提升信用管理水平、探索创新发展模式与路径等方面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三)支持行业内的“行家里手”发挥更大的作用
  不良资产处置最重要的可能既不是一级市场的批发,也不是二级市场的买卖,而是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对信用资产管理理念与分类具有一致性,让合适的投资者找到适合的资产。这样在一级市场上,银行打包买卖、一级批发商即持牌机构接包、拆包、分包的效率和资产可交易的程度会大大提高;在二级市场上,一级批发商和服务商与投资者进行资产议价的效率也会大大提高。
  如果想让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活动活跃起来,二级市场是比较重要的,发展合格投资者是重中之重。这些合格投资者的“行家里手”们是各类机构,比如数字与信息化科技服务机构、生产制造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管理咨询机构等,深耕于不同的行业,有自己独特的专精尖的能力,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辅导债务人。更多的合格投资者介入、指导债务人走出困境、盘活信用资产、恢复经营活力是非常重要的,是不良资产处置市场高质量发展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据调查分析,有些行业化的专业机构可能没有很多资金,也可能不持牌。但它们对某个行业非常熟悉,有很强的资产定价能力和处置能力,实际上,当它们准备从银行或持牌机构那里买下资产包的时候,可能就有处置方案了,可以凭借自己的专业来指导债务人改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能帮助债务人走出困境,真正盘活资产。不良资产处置的核心是偿还债务的同时找回信用资本,重建信任再发展。至此,不良资产的处置才真正完成,信用资产管理在新的估值基础上重新开始。
  (四)加强行业研究与总结,深入开展培训
  在我国,信用资产管理与不良资产处置,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需要好好研究与总结。随着不良资产处置的持续开展,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可能会越来越多,行业会有扩容与快速发展,行业服务质量需要随之提升。建议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与指导下,业内龙头和骨干企业联合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在行业发展的理论基础、方法论、法律边界、政策精神与底线、规范性内容、从业人员守则、业务流程与规则等方面形成比较系统化的基础性培训教程,并在业内广泛开展培训。
  (五)发挥社会信用体系的作用
  这些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可将相关成果应用到不良资产处置中。例如,公共信用信息机构与银行等授信机构、AMC机构或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信用服务机构等共享不良资产债务人的公共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审核、资金扶持等活动中强化对涉不良资产案件失信被执行人、虚假诉讼失信人的限制和惩戒,依托“信易贷”等平台加强不良资产信息共享,健全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有持续经营价值的企业积极进行救治等。
  当然,这些需要更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撑,地方在开展信用立法工作时应对相关内容进行研究和纳入。另外,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和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中也应充分考虑城市在信用风险防范和化解方面取得的成效。
  (六)发挥各社会团体的作用
  建议鼓励支持协会、商会、联合会、联盟等社团组织在协商、调解等方面发挥作用。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其成员的教育培训,帮助他们增强诚信意识、提高践约能力、努力维护和提升自身信用。不良资产处置不仅是处理债务,还涉及债务人信用资本价值的维护和提升。只有当企业充分认识到信用资本的作用、主动去维护自己的信用资本价值的时候,企业的信用水平才能得到提升,授信机构的信用资产才能得到盘活,整个经济才能真正恢复健康与活力。(中国城市信用,来源:吴教授信用管理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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