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企业失信行为将与医保药品目录管理挂钩

发布时间:2023/07/04 |来源: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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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统筹考虑广大参保人用药保障需求和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开展2023年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努力使药品目录结构更加合理优化、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支付更加管用高效、保障更加公平可及,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

  2023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包括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企业可主动申报调整医保支付范围,拟纳入药品目录的非独家药品,采用竞价等方式同步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2023年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公布结果5个阶段,7-8月份是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企业(含其他申报主体,下同)按规定向国家医保局提交必要的资料,其中需提交摘要幻灯片的药品,企业在提交申报资料时同步提交摘要幻灯片。

  强化监督机制方面,《工作方案》强调要加强对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加强信用管理,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对企业出现的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以及其他失信行为,查实后将视情节与医保药品目录管理挂钩,实现联动,督促相关企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维护医保管理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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