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省一市打造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跨区域创新应用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2/10/21 |来源:中国城市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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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公共信用领域一体化制度创新,进一步推动示范区建立统一的公共信用管理制度,探索构建示范区内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互认机制,近期,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一市两省(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社会信用管理部门联合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实施意见》,力争将示范区打造成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跨区域创新应用的示范地区。 







  据了解,横跨沪苏浙的一体化示范区,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2019年10月,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提出在一体化示范区实现绿色经济、高品质生活、可持续发展有机统一,走出一条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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