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加强住房租赁行业信用信息管理

发布时间:2022/10/26 |来源:中国建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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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成都市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信用信息采集与审核、信用信息评价及发布、信用信息应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该办法对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服务的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进行量化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管理的活动。
  办法规定,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构成。其中,不良行为信息是指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在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服务活动中,经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等认定的有关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违反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原则开展经营服务行为的信息。
  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等级按照量化得分,分为四等六级,A++级为信用优秀企业;A+级为信用良好企业;A级企业为信用较好企业;B级为信用一般企业;C级为信用较差企业;D级为失信企业。住房租赁从业人员信用等级按照量化得分,分为四等六级,A++级为信用优秀从业人员;A+级为信用良好从业人员;A级企业为信用较好从业人员;B级为信用一般从业人员;C级为信用较差从业人员;D级为失信从业人员。
  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监管状态分别为激励、正常监管、重点监管、惩戒。信用等级A++级、A+级企业为激励对象;A级、B级企业为正常监管对象;C级企业为重点监管对象;D级企业为惩戒对象。信用等级A++级、A+级从业人员为激励对象;B级及以上从业人员为正常监管对象;C级从业人员为重点监管对象;D级从业人员为惩戒对象。
  对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含A+级)的住房租赁企业,进行激励,比如,参与成都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政府补贴等相关项目时,作为优先选择对象。对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含A+级)的住房租赁从业人员,进行激励,比如,办理人员继续教育等手续时,可加快办理时间。对信用等级为D级的住房租赁企业,进行惩戒,比如,注销企业开业报告信息,下架房源信息。对信用等级为D级的住房租赁从业人员进行惩戒,比如,暂停其使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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